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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出台指导意见 全面推进城镇贫困群众结对帮扶

    信息发布者:hasqsxzt_3y86oa3mbsg
    2019-05-21 16:03:10   转载


      “建立城镇贫困群众结对帮扶机制,实现帮扶全覆盖。”近日,赣州市出台《赣州市城镇贫困群众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帮扶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经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精准识别认定的城镇贫困群众为帮扶对象,其中已纳入集中供养对象不安排结对帮扶。帮扶方式可分为四大类,其中城区实行网格化结对帮扶,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特点,在综治、创文、创卫网格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好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和帮扶干部,对公租房、廉租房小区等重点区域要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的力量。非城区实行因地制宜结对帮扶,即在现有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的基础上延伸到城镇贫困群众的结对帮扶;根据城镇贫困群众数量统筹安排结对帮扶。探索政府购买专业社工帮扶,重点对贫困群众集聚的公租房小区、廉租房小区开展专业社工帮扶,为城镇贫困群众提供情感支持、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增强脱贫解困帮扶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引导本地社会组织发挥各种优势,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及助医、助教、助学、助残等脱贫解困活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脱贫解困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慈善组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城镇贫困家庭,开展慈善帮扶。

      城镇贫困群众结对帮扶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帮扶干部进门入户,准确掌握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贫困原因、存在问题,核实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劳力状况、技能技术等情况,逐一分析理出因病、因残、因学、因住房、因失业等具体致贫原因,实事求是逐户登记在册,建立帮扶档案,制定脱贫解困措施。落实各项帮扶政策举措,对因病、因子女上学、因无住房导致短期内陷入生活困境的帮扶对象,积极实施医疗保障、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各项对应政策予以帮扶;对就业困难的帮扶对象,以满足培训需求为导向引导其参加就业培训,以服务就业意愿为导向开展就业指导、跟踪服务;对遭遇困难而其他制度暂时无法保障,或者经过帮扶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帮扶对象,予以临时救助帮扶等。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勤、扶德并举,充分调动帮扶对象脱贫解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帮扶对象的自我脱贫解困能力,激发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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